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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5 08:56:46

圖書館法第15條第3項修正通過 建議出版人同時送存國立圖書館

 

有關《圖書館法》送存規定修正事項,已於104224日修正發佈第15條第3項「中央主管機關應鼓勵前項出版人將其出版品送存各國立圖書館。」,因此,國內圖書資訊等出版品除送存國家圖書館及立法院國會圖書館各一份外,建議出版人可同時送存國立臺灣圖書館、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一份,詳見圖書館法》。http://www.ncl.edu.tw/ct.asp?xItem=23276&CtNode=1340&m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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