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4月10日國圖事字第1020001032B號令訂定
一、本作業要點依國家圖書館組織法第二條第三、四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作業要點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
三、本作業要點所稱之出版品,係指印刷成冊、電子形式,或以印刷為主之其他媒體,且公開發行的圖書。
四、出版品正式出版前三個月內,得依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之作業規定申請辦理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
五、申請取得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者,應依本館相關作業規定,將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印製或顯示在出版品正確位置上。
前項取得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之書目資料有變更時,應依本館作業規定辦理。
六、出版品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由本館建檔及維護,並提供查詢、轉錄、下載及新書書目資訊等服務。
七、本作業要點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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