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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申請表單(檔案)/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

全國出版品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410日國圖事字第1020001032B號令訂定

 

一、本作業要點依國家圖書館組織法第二條第三、四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作業要點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

三、本作業要點所稱之出版品,係指印刷成冊、電子形式,或以印刷為主之其他媒體,且公開發行的圖書。

四、出版品正式出版前三個月內,得依國家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之作業規定申請辦理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

五、申請取得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者,應依本館相關作業規定,將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印製或顯示在出版品正確位置上。

前項取得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之書目資料有變更時,應依本館作業規定辦理。

六、出版品之國際標準書號及預行編目資料由本館建檔及維護,並提供查詢、轉錄、下載及新書書目資訊等服務。

七、本作業要點經本館館務會議通過後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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