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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申請

注意事項

  1. 首次申請僅能提出一次ISBN及CIP申請,請等候本中心通知線上申請帳號、密碼以及相關注意事項之後再行提出其他申請。
  2. 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圖書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
  3. 出版者之基本資料如有任何異動,請至「全國新書資訊網」下載「中華民國國際標準書號中心出版者識別號資料申請單」,填妥異動資料後,傳真或E-mail至書號中心。

※請注意,若為代申請件(貴單位非版權頁上之出版者),請先至「全國新書資訊網」下載「辦理國際標準書號/出版品預行編目申請委託書(同意書)」,填妥並用印後,於後續線上申辦過程中上傳電子檔。

※請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或Edge瀏覽器進行線上申請作業。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於出版者因申辦國際標準書號而由本中心取得之個人資料,將依法善盡保密之責並告知以下事項:

  1. 蒐集目的:
    本中心為辦理出版者申辦國際標準書號編配業務、建立出版者名錄之目的,取得申請者個人資料。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辦識個人者:姓名、地址、電話及電子信箱等資訊。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非本國籍者)。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二) 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如配合ISBN國際總部International ISBN Agency之相關作業),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
    (三) 對象及方式:
      本中心以電子文件或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下列:
    1. 符合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
    2.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之利用。
    3. 配合政府出版相關政策之推動,例如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之施行。
  4. 出版者權益:
      出版者得以書面方式請求以下之個人權利:
    (一) 請求查詢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 請求更正本人之個人資料。
  5. 出版者可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提供發配國際標準書號之服務。若所提供個人資料內容有錯誤或不實,造成公務員登載不實或損及他人之權益時,應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6. 本中心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以上事項我已閱讀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