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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ISRC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

ISRC適用範圍

  1. 錄音資料:包括音樂性資料(如歌曲、演奏、戲曲等錄音資料)、有聲書、相聲、講演、座談、大自然聲音等與「聲音」有關的錄音資料。
  2. 音樂性錄影資料:包括歌曲MTV(MV)、KTV伴唱、演唱會、演奏會、歌劇/音樂劇、音樂會、傳統戲曲等以「音樂」為主軸的錄影資料。

申請ISRC注意事項

  1. 關於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團體

    我國有聲出版業者,無論是個人工作室或是製作、發行公司,都可以免費向ISRC管理中心申請登記者代碼。申請者可影印填妥「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表」,連同「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以傳真或郵寄方式申請。若申請者為政府機關及非營利機構,請檢附書函或公文。

  2. 關於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個人
    個人申請時,請填妥「ISRC編碼申請表個人申請專用」正本,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錄音/音樂錄影著作」樣本,以確保該個人為確實從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者。外國人(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請檢附「護照」影本、「工作證明」影本及「錄音/音樂錄影著作」樣本一份。申請者請務必於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將相關資料一併郵寄至ISRC管理中心即可申請。
     
  3. 關於ISRC編碼

    取得登記者代碼後,即可開始對近期將發行之錄音、音樂性錄影作品進行編碼,亦可溯及已發行之作品,並應將編好的ISRC資料以線上回報方式回報ISRC管理中心。ISRC管理中心完成資料審核後,即存入【ISRC查詢系統】供業者及讀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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