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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RC說明

適用對象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出版有聲出版品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個人等出版者,均為適用對象,可免費向本館申請登記者代碼。取得登記者代碼後,即可開始對近期將發行之錄音、音樂性錄影作品進行編碼,亦可溯及已發行之作品,並應將編好的ISRC資料以線上回報方式回報ISRC管理中心。


適用範圍

  1. 錄音資料:包括公開發行之音樂性資料(如歌曲、演奏、戲曲等錄音資料)、有聲書、相聲、講演、座談、大自然聲音等與「聲音」有關的錄音資料。
  2. 音樂性錄影資料:包括公開發行之歌曲MTV(MV)、KTV伴唱、演唱會、演奏會、歌劇/音樂劇、音樂會、傳統戲曲等以「音樂」為主軸的錄影資料。

補充說明

取得登記者代碼後,得選派專責人員負責ISRC的相關事宜。在實施ISRC編碼時,請確實填寫各欄位資料,如因錯誤或不實,造成自己或他人權益受損,申請人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了解更多關於「ISRC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的說明  開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