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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註冊

注意事項

  1. 須於未來三個月內有出版計畫者再進行申請。申請前請先參閱國際標準書號(ISBN)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相關說明。
  2. 首次申請僅能提出版者註冊申請,待本中心電子郵件通知線上申請帳號、密碼以及相關注意事項之後,再行提出出版品ISBN/CIP或ISRC之申請。
  3. 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政府機關、團體會社或個人等出版者,且須由出版者自行提出申請,恕不接受委託代理申請。
  4. 出版者之基本資料如有任何異動,請至「全國新書資訊網」下載「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暨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管理中心出版者資料異動申請單」,填妥資料後,傳真或E-mail至書號中心。

※請使用 Google Chrome 或 Firefox 或Edge瀏覽器進行線上申請作業。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

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暨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對於出版者因申辦國際標準書號及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而由本中心取得之個人資料,將依法善盡保密之責並告知以下事項:

  1. 蒐集目的:
    本中心為辦理出版者申辦國際標準書號及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編配業務、建立出版者名錄之目的,取得申請者個人資料。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辦識個人者:姓名、地址、電話及電子信箱等資訊。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碼(非本國籍者)。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
    (二) 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如配合ISBN國際總部International ISBN Agency以及國際唱片業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之相關作業),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
    (三) 對象及方式:
      本中心以電子文件或紙本形式蒐集、處理及利用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包括下列:
    1. 符合前述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
    2.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規定之利用。
    3. 配合政府出版相關政策之推動,例如文化部「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之施行。
  4. 出版者權益:
      出版者得以書面方式請求以下之個人權利:
    (一) 請求查詢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 請求更正本人之個人資料。
  5. 出版者可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本中心將無法提供發配國際標準編碼(ISBN、ISRC)之服務。若所提供個人資料內容有錯誤或不實,造成公務員登載不實或損及他人之權益時,應負責相關法律責任。
  6. 本中心得依法令或遵照主管機關、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提供個人資料及相關資料。

以上事項我已閱讀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