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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ISBN國際標準書號/申請流程

何時申請

凡於中華民國境內出版發行的新書,出版者可在該書出版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CIP建議與 ISBN 同時申請;若需單獨申請 CIP,則必須為已取得 ISBN 之圖書。


申請方式

請利用網路申請,申請網址如下:https://isbn.ncl.edu.tw/NEW_ISBNNet/leadpage.php

 

申請者請於 「國際標準編碼申辦整合服務」輸入帳號及密碼後,先點選「前往ISBN」,再選擇「ISBN/CIP/ISRC線上申請」之「申請ISBN/CIP」,依照系統畫面及步驟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出版品附件檔案後,送出申請件。

申請前資料準備

1. 系統線上填寫之書目資料欄位包含:書名、著者、作品語文、適讀對象、分級註記、版次、出版時間、規格(長x寛)、頁數、裝訂方式(電子書則為檔案格式)、價格、簡介(至少100字)、目次…等。

2. 上傳檔案:圖書為已定稿之書名頁、版權頁;有聲書為版權資訊、封面、封底或圓標。

 
◎書名頁(又稱"內封"):為圖書或類似圖書的印刷文獻於正文前記載有完整書名的一頁,通常亦包含著作者、出版事項等資訊。
 

◎版權頁:記錄圖書或類似圖書文獻出版情況的一頁。應記錄書名、著作者、責任出版者、發行者、印刷者、版次、印次、開本、出版年月、定價等項目。點選參考:[ISBN 版權頁範例]。


作業時間

ISBN 申請資料經確認完整無誤後,自本中心收件之翌日起算,約需三個工作天完成給號。

若單次申請件數達十筆(含)以上即屬「大量申請」,其作業天數將視本中心當期總收件量適度延長,不受三個工作天之限。為確保出版時程順利,若申請件屬大量申請,且預定於當月出版,懇請務必儘早送件並寬列作業時間,以避免因作業天數不足無法於當月完成給號而遭致退件。


取件通知

書號中心完成建檔申請件後,會以E-mail發送ISBN回覆單及上網取件通知。

ISBN回覆單內包含「是否申辦CIP」註記,若為「是」,表示此筆資料接續進入CIP(出版品預行編目)處理程序;若為「否」,表示此筆資料至此結束申請程序。 

線上申請進度查詢

線上申請後之處理情形,系統會依處理進度自動發送E-mail,申請者亦可隨時登入系統查看處理進度,並直接於線上取件。

查詢路徑:登入 「國際標準編碼申辦整合申辦服務」,點選「前往ISBN」, 點選「申請進度查詢」,即可查看處理進度。
  

處理狀況

說明

整件中 →

系統已收到申請單及附件資料,後續由本中心整理中。

已收件 →

資料無誤且完整收件,即已收到申請表單及所需之附件資料並完成確認。

ISBN處理中 →

正在處理ISBN的建檔及編碼。

ISBN已編配 →

完成ISBN編碼,申請者同時可收到ISBN「回覆單」或直接上網取件。

(僅限紙本書)CIP處理中 →

正待完成ISBN編配及CIP分編作業。

(僅限紙本書)CIP已完成 →

完成CIP資料,申請者同時可收到CIP「回覆單」或直接上網取件。

 


確認出版作業

為了維護書目資料庫的正確性,出版單位請務必透過「確認出版作業」功能,於線上提出書目資料修改及出版狀態之更新作業(僅限一次線上修改書目資料機會)。
◎「確認出版作業」功能路徑:登入 「國際標準編碼申辦整合申辦服務」,點選「前往ISBN」, 點選「前往確認出版作業」,即可進行書目修改申請。
 
★重要提醒:
1. 由於線上修改機會僅限一次,請出版單位務必確認圖書資料皆正確無誤後,再行提出。
2. 自115年5月16日起申請ISBN之紙本圖書,須完成「確認出版作業」後,始可至公共出借權登記系統辦理登記,並依《圖書館法》完成法定送存後,方符合公共出借權補償酬金之發放資格。

出版單位完成「確認出版作業」後,將由書號中心同仁進行審核並修改書目資料。若該修改件同時有申請CIP,書號中心亦會一併修正,並以E-mail回覆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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